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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吉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入口:
二、吉林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发布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电子版)。填报高考志愿期间,请大家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对于招生计划中的调整变化,我们将及时在院官网进行发布。
说明
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我们汇编了2021年在吉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分科类、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高校录取批次设置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普通类[文史、理工农医(简称“理工”)]、体育类(体育文、体育理)、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设置9个最取批次:
(一)全国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有关艺术类专业等。
(二)提前批:军队、公安、武警院校;直招士官生;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部分专业;
外交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上海海关学院、
昆山杜克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优师专项计划、订单农科生各专业;
北京大学 等高校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的非通用语种专业;
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的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等航海类本科专业;部分院校的
飞行技术专业;重点院校体育类专业;部分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等。
(三)国家专项计划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
(四)特殊类型招生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部分院校。只允许参加上述招生类型审核或测试合格考生填报。
(五)第一批(A、B段):
第一批A段:文史、理工类全国重点院校,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的重点专业,
西交利物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省属院校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等。
第一批B段:文史、理工类重点大学的定向招生、总装备部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院校和专业,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等。
(六)地方专项计划批:
承担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我省省属重点高校。
(七)第二批(A、B段):
第二批A段:文史、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专业)。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体育类本科专业等。
第二批B段:文史、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加试少数民族语文的院校和专业等。
(八)专科提前批(A、B段):普通高校(高职)艺术类专科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
(九)专科批: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含体育类专业)。
二、报考科类录取批次、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普涌类(文史、理工)共7个录取批次:1.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2.国家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批,设1个院校志愿;
4.第一批(A、B段),A段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
5.地方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6.第二批(A、B段),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
7.专科批,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二)体育类共3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2.第二批(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3.专科批,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三)艺术类共4个录取批次:
1.全国批,设1个院校志愿;
2.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3.第一批(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批(B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4.提前专科批(A段),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提前专科批(B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四)部分院校举办的定向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般列入相应批次(第一批、第二批)的B段录取,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报考科类填报原则
1.考生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
2.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艺术类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
体育类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选择一种类别填报,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
3.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含征集志愿)兼报。同一批次兼报两个以上科类,因某一科类已被投档而导致同一批次另一科类无法再次投档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网上填报志愿说明
2021年我省继续在考生知分、知线、知位后,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第一次填报本科志愿(包括在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的专科和士官生专科专业),第二次填报专科志愿。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信息采集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须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一)填报志愿网址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唯一合法网站。
登录网址为:
(二)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为考生报名时生成的8位报名序号,登录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
(三)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分填报本科(包括在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和士官生专科专业)志愿、填报专科志愿两个时段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在填报时限内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不限修改次数)。
1.填报准备
6月22日-23日(9:00-16:00),考生登录系统,确认用户及密码信息是否正确,并可进行预填报,预填报志愿信息有效。
考生若忘记密码,本人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重置密码。建议忘记密码的考生在6月23日前完成密码重置,以免影响正常填报。
2.填报时间
本科段:6月24日一28日(每天9:00一16:00)。
专科段:8月13日一14日(每天9:00-16:00)。
(四)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须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要关闭浏览器的屏蔽功能,以免弹出窗口打不开影响填报志愿。如网页打开速度较慢,不要反复刷新。
2.阅读考生须知、计划说明等材料。
3.输入报名序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并立即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系统。
4.点击各批次按钮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某批次未填报信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该批次志愿。
5.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xxx批志愿保存并确认”按钮,保存志愿信息。系统弹出“保存并确认志愿信息成功”窗口后,即为本批次填报成功。
6.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填报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点击“xxx批次”按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完成后,保存志愿信息。
7.填报志愿结束后,点击“查看填报结果”按钮,查看最终填报结果。确认无误后点击“安全退出”按钮,填报志愿完成。
(五)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本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窃取,造成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志愿信息被篡改等相关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若忘记密码,本人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重置密码。
(六)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为避免进入“钓鱼”网站导致的信息泄露或填报志愿无效,请广大考生在登录志愿填报平台时,在浏览器页面地址栏直接输入我院公布的登录网址进行志愿填报。
2.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按照规定的志愿(含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准时开放和关闭。考生须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视为放弃填报和录取,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流量过大导致网络不畅、网速缓慢等问题,或偶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填报志愿。
4.为避免志愿误报和提高效率,考生可先在“志愿样表”上进行纸介质预报,确定本人意愿后再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实际填报。
5.考生应保证网上填报志愿内容的真实、准确,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必须是本人确认和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或本人误填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网上征集志愿须知
2021年,除全国批、特殊类型招生批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时,均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我省各批次征集志愿计划信息、填报时间及说明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考生须通过“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
),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每次网上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须根据当次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在“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按时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规定降分征集志愿。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类院校征集志愿原则上可根据生源情况面向同科类、同类别其他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集志愿只面向同类别加试合格的考生。
五、填报志愿须知事项
(一)各相关代码说明:
(二)除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专业;省属院校的公费师范、免费医学、订单农科生专业,以及军队、武警院校、新疆警察学院免收学费外,其他专业均收学费。
(三)优师专项计划。2021年,国家实施“中西部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专项计划”)。
其中,
东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等部委属院校优师专项师范生具体政策以学校发布为准。
延边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
长春师范大学等省属院校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签订协议参照省属公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具体以《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省属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28号)为准。
今年省属高校本科优师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地区为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长白县、大安市。
(四)省属公费师范生。我省延边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北华大学、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通化师范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等七所院校招收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和实习补贴。省属院校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全省“统一招生、定向就业”的办法。招生计划分科类、分专业具体到设岗县(市),学生毕业后到聘用县(市)定向定岗就业,即先由培养高校依据学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由录取高校负责通知学生到高校与定向设岗县(市)教育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然后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订协议的考生将取消预录取资格,恢复其下一个批次录取资格。
(五)免费医学定向生。我省
长春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
吉林医药学院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
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订单农科生。订单农科生计划全称“吉林省省属高校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
吉林农业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四所高校招收订单农科生。提前批次录取。
订单农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由省人才开发基金和培养高校承担,毕业后到我省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柳河县、长白县等15个县(市、区)的乡镇涉农事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录取过程中,高校负责通知考生与高校、设岗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三方教育就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然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未按规定签订协议者,取消本志愿录取资格。
(七)凡未注明学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凡未注明学制的专科(高职)学校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凡院校或专业注明限招外语语种的,不招其他应试外语语种考生;凡院校或专业未特殊注明外语语种的,不限应试外语语种。
(九)我省外语口试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考生应注意招生院校对外语口试的等次要求。凡报考外语、科技外语、科贸外语、专门用途外语和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专业的考生,以及标明加试外语口语专业等次要求的,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并取得相应的外语口试等次资格。
(十)凡注明“招
蒙古语授课”是指在高中阶段全部使用蒙古语授课,高考除外语试卷外其他科目全部用蒙古语言文字答卷的蒙古族考生;凡注明“加试蒙古语文”是指高考时各科用
汉语答卷并加试蒙古语文的蒙古族考生。招生院校同一专业既有统招,也有招收蒙古语授课考生或加试蒙古语文考生时,专业备注已作区分,以方便蒙古族考生填报和院校录取。其他考生不允许填报蒙古语授课或加试蒙古语文的专业,否则责任自负。
(十一)凡未注明具体招生人数的院校和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本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名称和代码。
(十二)凡报考
建筑学、
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技术、
城乡规划、
广告学、
风景园林等专业,需有素描和写生基础;部分高等学校要求考生入学后加试徒手画,未达到要求的,将由学校调整到其他专业,考生应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慎重报考。
(十三)专业备注内容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在填报该专业前须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已公示的《招生章程》或电话咨询招生院校予以确认。
(十四)填报军队、武警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军队、武警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检测。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合格标准共有15种: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考生合格类型为以上一种或多种,必须达到报考专业体检标准要求。
录取时,如因部分学校生源不足,将在网上重新征集志愿,允许参加其他军队、武警院校相同类别体检合格的考生重新填报。军队、武警院校未注明招女生的,一律只招男生;未注明外语语种要求的,一律只招
英语考生。
(十五)凡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的直招士官生院校专业考生,须参加各市(州)或县(市、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边防子女预科班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在驻国家边驻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以及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报考
长春工程学院、
西安邮电大学、
烟台大学三所学校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只招收63850部队军人子女考生。
(十七)凡报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八)凡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业考生,须参加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九)凡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的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专业考生,须参加吉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十)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二十一)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按空军招飞局、海军招飞办、中国民航总局相关政策执行。相关事宜可通过网上查询或与学校直接联系。
(二十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招生计划,继续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并对内地学生实行以高考原始成绩投档、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加分政策。
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其他高等学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应在招生学校网站上报名及填报志愿。相关事宜可通过网上查询或与学校直接联系。
香港地区自主招生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二十三)个别高校在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可能对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进行补充或调整。调整补充的计划信息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中予以公布,供有填报意愿的考生查阅。
(二十四)按照学校要求,对部分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等不同性质的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分别编制了多个院校代码(四位码),同一学校的每个院校代码作为一个独立院校志愿,请考生认真阅读,避免错报,影响录取。
(二十五)凡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生、订单农科生中注明“靖宇县”“敦化市”等字样是指考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院校。
(二十六)院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考说明和录取规则等信息的主要形式和依据。本书中计划数、授课语种、专业培养方向、学费标准方面等均源自招生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来源网上报的相关数据,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使用,如与学校《招生章程》不符,请咨询有关招生院校。
如需了解院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办学地点、校区分布、语种要求、身体条件要求、专业性质(师范、非师范、定向等)、专业级差、各项收费等情况,请与学校联系或登录学校官网查询。
(二十七)成绩及录取查询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www.jleea.com.cn
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
www.jlipedu.cn
吉林教育电视台:
www.jletv.cn
微信号:jilinetv
声讯:12580,114,16897766(成绩查询),16897866(录取查询)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GK+14位考生号”到“10655800004注册预约
吉林省政数局:“吉事办”高考服务专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高考服务专题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我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咨询工作。
7.组织开展保送生、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提前选拨和录取工作,开展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8.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9.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负责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确定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置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括江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均只招收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并且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
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要求数学、外语成绩均在120分及以上;理科试验班(
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要求外语成绩在120分及以上。
7.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我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9.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一、二志愿专业间不计算分数级差,此规则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全部录取。
11.本科中的物理学类(中俄联合培养)专业、工科试验班(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
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
钻探技术专业、
岩土工程技术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12.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音乐学、
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
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有志愿且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的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予以录取。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
俄语、
西班牙语、
日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2.我校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匡亚明班)、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
地球物理学,李四光班)、
材料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制药工程(基地班)、
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
临床医学(5+3)、
口腔医学(5+3)、口腔医学(五年)、
护理学(五年)、
药学、
临床药学(五年)、
信用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吉林高考分数线2023年
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5分。普通本科(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1分。
(二)理工农医类
重点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3分。普通本科(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92分。
(三)体育类
文科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96分。理科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68分。
(四)艺术类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文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6分。理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19分。
专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文史、理工)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50分。体育类(体育文、体育理)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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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1、第一志原很关键许多考生及家长名校情结很重,一心想进名校。高考志愿填报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是所报志愿尤其是第一志愿能否抛档、能否录取。因为重点名校的第一志愿录取率一般都在百分之百,要一矢中的。
如果你冒险搏高,不留余地,就会导致风险很大。如果将所选择的学校适当下降一个档次,还可将所选择的专业适当上升一个档次。
2、了解大学的真实情况。全面了解学校各方面的情况。如学校的办学历史,发展过程,是属干本科一批还是本科二批招生,是否属干"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校的强势学科,特色专业有哪些,是否有重点学科,师资力是如何,总体就,率怎样,保送研究生或考研录取的比例如何,文理科的均衡情况怎样,等等。
3、寻找适合自己的大学。要考虑两点:第一个是由考生平时的学习情况,高考考分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其他情况等组成的自身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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