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比奥网小编整理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名单:全国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
物理学会主办)、中国
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2020年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招生计划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学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学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组
哲学
不限
文科
15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
),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暂定7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一类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暂定于7月29日至7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下同。
综合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者,参考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达不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学校将退档。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1.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2.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或其他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普通班,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空缺名额由表现优异的其他学生补入。
3.高质量国际交流。设立专项经费选派“强基计划”学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
4.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提早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鼓励“强基计划”学生深造,经学生申请、学校考核通过者即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系统考虑本硕博不同阶段的学术训练,以进阶式学术训练推动“强基计划”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真实问题的课题研究,坚定学术志趣。
“强基计划”学生可依据个人兴趣和志向申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5.过程性支撑。学校以“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领,带动整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华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邮编:20006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zsb@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
www.zsb.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比奥网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有哪些?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选择的方向是很广泛,就看你喜欢哪个专业,同时结合你将来想从事什么工作来综合考虑。整体来说艺术类专业就业前景非常不错。下面是高职招生教务老师给大家整理的“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有哪些?(艺术类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有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绘画、
雕塑、
视觉传达设计、
公共艺术、
音乐表演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一、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设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天津
2
江西
2
辽宁
2
山东
2
上海
3
河南
2
浙江
2
湖南
2
安徽
3
重庆
2
福建
2
四川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26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市
招生计划
招生省市
招生计划
上海
4
河南
3
江苏
3
湖南
4
浙江
5
四川
4
安徽
3
美术学类招生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
美术教育)3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计划
招生省份
计划
招生省份
计划
内蒙古
2
浙江
8
山东
4
上海
18
安徽
6
河南
4
江苏
8
福建
6
湖南
2
设计学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其中包含4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10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数码艺术、
动画设计、插画设计、
公共艺术设计、影像传播设计、时尚设计、产品设计、空间与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全国招生计划121名(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计划
招生省份
计划
招生省份
计划
河北
4
安徽
4
湖南
5
山西
3
福建
8
广东
3
辽宁
3
江西
4
重庆
2
上海
40
山东
8
四川
4
江苏
8
河南
8
贵州
2
浙江
9
湖北
4
陕西
2
音乐学(音教)专业招生计划
音乐学(音教)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西洋器乐专长进行培养),本科层次,学制四年,为公费师范生,免交学费,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计划数
省份
计划数
上海
11
山东
6
浙江
7
福建
5
安徽
7
音乐
表演专业招生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2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计划
上海
长笛2、单簧管1、大管1、小提琴3、中提琴1、大提琴2、钢琴2
浙江
小提琴1、中提琴1、竖琴1
湖南
小提琴1
山东
长号1、大号1
吉林
声乐2(美声、民族)
二、华东师范大学简介华东师范大学(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东师大”,位于上海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国培计划、强基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亚太高校书院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成员,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国务院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和
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72年与上海师范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
上海师范大学。1980年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
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哪些专业可以公费出国
比奥网(https://www.ibiaosh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哪些专业可以公费出国的相关内容。
各单位、各位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2022年全国选派规模另行公布,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一个月(不少于28天)。
3. 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
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要求。
2. 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不包括其他公派项目派出学生)。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注:博士生导师可以和联培博士一起申请国家公派。如果学生没有通过评审、未获得国家公派资格,其导师亦不能获得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派出资格。
以上,就是比奥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比奥网:
www.ibiaoshu.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