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比奥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已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定于1月9日至10日、1月16日至17日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法律硕士:
联考总分187分,外语30分。
2.教育硕士:
联考总分137分,外语25分。
3.公共管理硕士:
联考总分110分,外语25分。
接受联考总分110分,外语25分以上本省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湖南师范大学。
4.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各招生领域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招生领域GCT总分电子与
通信工程160
机械工程艺术设计科学与技术教育178教育管理176二、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
1月9、10日 公共管理硕士
1月16、17日 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职教硕士)
(二)复试形式、程序及内容
复试主要进行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其中教育硕士、职教硕士考生还须参加专业课笔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收复印件);
(3)准考证(收复印件);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收原件)(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收原件)(具有毕业证书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网上无法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最迟须在2月29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有关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流程请登录网站查看。
2. 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20元/生),缴费时间:1月9日8:30—11:30 14:30—17:00(公共管理硕士)、16日8:30—11:30 14:30—17:00 (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职教硕士), 地点:学校财务处一楼收费科。
3.面试。面试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面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理论的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
哲学和时事政治,考试形式是开卷。考试时间:1月9日13:00—15:00(公共管理硕士)、16日13:00—15:00(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职教硕士),考试地点由学院安排。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教育硕士、职教硕士须参加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专业课成绩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教育硕士、职教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总分×70%+专业课笔试成绩×30%。各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1月8日前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并关注学院网站。已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若未接到报考学院复试通知,请主动与招生学院联系复试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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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师范研究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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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
一、招生专业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4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根据国家下拨的计划数、学科点的培养条件、培养质量以及导师人数等确定。2014年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
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
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仅学术型专业可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四)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报考文学院
美术学(1304)的考生、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351)的考生、
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1301)、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351)的考生、工程与设计学院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报考。报考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市州报考点或
南华大学报考点报考。
(2)今年我省报考点都设置了最大考生容量,超过容量后系统将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程序。
(3)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
(4)推免生应选择推荐学校为报名点。
(5)今年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
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单独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定在2013年11月14日下午)。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
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
英语一(201)、
俄语(202)、
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翻译硕士英语(211)、教育综合(33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335)、体育综合(346)、
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汉语基础(354)、英语翻译基础(357)、
统计学(432)、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0)、出版专业基础(441)、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5)、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等科目由我校依照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范围自行命题;
护理综合(308)由我校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
除上述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确定考试大纲,自行命题。该部分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unnu.edu.cn)下载。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unnu.edu.cn)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资助范围将覆盖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的95%以上。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请您根据以上说明结合自身情况判定。

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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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发育生物学等6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
伦理学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生物
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和理论物理等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拥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8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两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等13个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蛋白质化学及鱼类发育生物学、
化学生物学及中药分析、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高性能计算与随机信息处理等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及石化材料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拥有洞庭湖流域资源利用与环境变化等4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及鱼类遗传育种、农用精细化学品、微生物基因工程药物、太阳能LED显示器及照明技术开发等4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拥有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精品课程1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人,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2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8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121人才工程”人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5人,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17人。学校先后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资金,开展科研合作,并与俄罗斯喀山国立大学合作共建一所孔子学院。学校图书馆藏书340余万册,其中古籍20余万册,中外期刊4700余种。学校设有出版社,主办12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种。
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近30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万多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秉承“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发展理念,朝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
一、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形式
(一)全国统考
(二)单独考试
二、招生人数: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3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按照上线人数及国家下拨的计划数确定。单独考试我校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三、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为“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报考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名点。报考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
由于考场承受力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外单位人员报名。
2.现场确认
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请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电子信息采集,报名无效。考虑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在职人员。
2.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积极,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须有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须专家所在单位盖公章。
5.因受国家招生计划的限制,故只限于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
整个报名流程基本与全国统考相同,考生务必牢记:
1.报考单考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
2.为了工作的有序进行,单考现场报名时间定在2012年11月14日下午。
五、考试
1.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少数专业为二门或三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二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数学(农)(314)、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及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翻译硕士英语(211)、教育综合(33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335)、体育综合(346)、心理学专业综合(347)、汉语基础(354)、英语翻译基础(357)、统计学(432)、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0)、出版专业基础(441)、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5)、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等科目由我校依照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范围自行命题;护理综合(308)由我校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
除上述考试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确定考试内容及范围,自行命题,参考书目附后。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yjsc.hunnu.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www.hneeb.cn
)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六、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分别录取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如国家有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以上各类研究生的学费收缴,均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邮 编: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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